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爱宠物的法律知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关于爱宠物的法律知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饲养宠物的相关法律?
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3.《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如下:
1一般的无过错责任。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在此类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
2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找法网提醒您,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饲养的动物为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情形。这两种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不可以以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作为抗辩理由。
3过错推定责任。在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形下,动物园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而不承担责任。
爱狗的人可以罔顾社会治安与他人健康吗?
人是万物之灵,狗🐶和其它动物一样,都是畜生!把人和狗相提并论、让狗扰民,还反咬一口、振振有词,这难道不是ch生思维吗?既然要保护动物,为何不保护其它动物?难道在g奴的眼睛里狗是大熊猫吗?!
请问:如养狗人素质高,难道还会出现g主人和狗扰民的现象吗?还会出现g主人咬人的现象吗?请问:是***重要还是“狗权”重要?是人命重要还是“狗命”重要?!请问:g主人和狗🐶扰民、危害别人安全、污染环境,也算是爱心人士吗?是高级文明和有思想道德的人吗?有些人养狗满足了自己的“特殊爱好”和精神需求,请问考虑了别人的感受和危害了吗——楼上养狗晚上狂叫扰民该不该追究狗主人的责任?宠物狗四处撒尿拉屎、污染楼道和环境、臭气冲天,谁该来承担责任?狗主人不拴狗绳,咬人致伤致死,谁该承担责任?即便拴了狗绳,惊吓了老人和小孩,谁该承担责任?!扪心自问一下,这一切许多狗主人🐶尽责了没有?难道没有反映出一些狗主人的自身素质低劣吗?难道不是自私自利的表现吗?以前是“狗仗人势”,现在有些狗主人是“人仗狗势”,狐***虎威牵着一条名贵犬,气宇轩昂、趾高气扬、目中无人、横行霸道……有时候,一些狗主人“咬人”比狗咬人更加可怕——自己的狗咬了人,不但不道歉,还振振有词:我的狗为何不咬别人,专门咬你?咬了你多少钱我赔得起!还反咬一口,倒打一耙:“怕狗请你们离开这个小区”!请问:小区是住人的地方还是住狗的地方?是人区还是狗区?狗主人既然那么爱狗,为何不搬到动物园或者野外和狗一起生活居住呢?请问:外面许许多多的流浪狗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一些狗主人“始乱终弃”的结果吗?千万不要让有些“爱狗人士”忽悠了,说什么狗是人类的朋友!请大家注意——狗只是“养狗者”的朋友,它会咬别人的、会传播疾病的、会咬死人的!甚至有些狗******,咬伤、咬死狗主人,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既然你们是朋友,为何狗🐶“六亲不认”也会咬你呢?!(欢迎大家点赞、点评、关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爱宠物的法律知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爱宠物的法律知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