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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捡到宠物犬后丢弃,主人索要1500元赔偿胜诉,你怎么看?
在村子里狗狗散养的比较多,这和市区是不一样的,你要是看见一个狗在外面就当做无主的那是偷!如果说是市里的人撞见不了解情况也就算是捡的,可同村的,这不叫捡叫偷。人没报警说你偷狗就不错了!赔钱一点儿都不冤
3月26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审理了一起案件,判决被告何某赔偿原告黄某1500元。
事情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黄某从宠物店购买了一只70多天大的拉布拉多宠物犬,养在自家院子里。一天,黄某家大门没锁,拉布拉多跑了出去。黄某通过监控发现狗被同村的何某带走,便找何某理论。何某称黄某辱骂自己,没有当场把狗还给黄某。等黄某离开后,何某将小狗丢弃。
黄某无奈将何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赔偿损失2500元,包括买狗钱1500元,疫苗、***费用1000元。
何某称,自己以为是无主狗,才把狗捡走,并不是强行带走狗。扔狗是因为听到黄某辱骂自己,才把狗扔出门外。
庭审中,黄某将其诉讼请求明确为宠物狗价款1500元,超出部分自愿放弃。
***审理后认为,何某拾得宠物狗后,在明知该宠物狗是黄某所有的情况下,仍故意将其丢弃,导致宠物狗遗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何某赔偿黄某1500元。
这件事让小编想起了之前大热的成都摔狗***:爱犬从家中跑出去,被别人捡到后送给一位女子,狗主人"旦旦"找到狗后欲和女子协商还狗,协商不成,狗狗被从六楼摔下死亡。
这年头,真是啥稀罕事都有。为了一只狗也对薄公堂,这真是一身精力无处使呀,我觉得从情上论,狗的主人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主,你的狗丢了,心情能想到有多着急,找到后,不应该出言不逊,而是应该感谢对方,丢狗是你自已粗心大意沒照顾好,所以说丢狗人有错在先。至于拾到的人,也不应该节外生枝,本来失主来认领给他就是了,何必又给人家丢了呢,幸好是法制社会,公平判定。这样也就算是圆满了。
普通人的观点哈。这个顶多从道义上谴责一下就行,没有理由上升到法律上去,***多忙啊,***还要忙别的重要的事呢。回到问题上来,捡到东西,不知道主人是谁,问题还是宠物狗,会伤人的好不好?要是伤人了,是不是还要找主人赔偿?动物性情不准。找不到主人,丢弃是不对,但没必要赔偿。为什么这么奇葩的事会发生在我们许昌?
狗属于个人财产,捡到理应归还
如果捡到别人钱包,被人找上门索要,大多数人会归还,因为钱包是个人财物,大家会觉还给人家很正常,可是,捡到狗呢?
这个案件里捡到宠物狗的人,很明显没觉得狗是别人私有财产,人家找上门讨要,居然以对方态度不好为由,拒绝归还,还把狗给扔了。
主人因此跟他打官司,合理合法,试想,如果是个钱包,你会因为失主的态度不好就不还,不还就算了,还给扔了吗?
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说修养如何,至少要懂法律常识,给别人造成损失,赔偿是理所应当。
成年人需要管控自己情绪,遇事理性处理,不要因为一时性起,做出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如果不理智,后果只能是付出代价。
最近很多类似的新闻,捡到别人狗,看到失主着急,趁机索要高额红包,不然就不还。
最轰动的可能要算摔死别人狗的何某了,作为教师的她,捡到别人的狗,主人找她讨要,她百般刁难,要钱,要狗,甚至要求狗主人做自己弟弟的男朋友,当狗主人找到她家,她居然直接把狗扔到楼下摔死了。
狗主人也同样把她告上法庭,这件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量网友谴责何某自私没人性的恶行,同小区的邻居要求她离开这个小区,甚至有网友给她寄花圈,何某也因为这件事跟丈夫离婚,同时面临被告的局面。
做人不能太不厚道,就算不能路不拾遗,至少人家失主找上门了,就该还人家,这是起码做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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