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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雅居乐花园里养狗的多不多?遛狗的都拴狗绳吗?有流浪宠物吗?
成都雅居乐花园养狗的不少,有超大型,大到像头小牛;有小的,吉娃娃,身长不足20公分。绝大部分都拴有狗绳,偶尔也有起早摸黑给狗放风的不拴狗绳,但会有邻居及时劝止。偶尔也见到一坨狗屎,但这边的清洁是非常勤勉的,通常很快就会被处理。游泳狗罕见,至少笔者没见到过。在此郑重倡议:人类很孤独,养狗无可非议,但必须有公德!!!
成都男子遛狗被狗拖入河流溺亡,却找河道管理方要赔偿,你怎么看?
这回真的是狗溜人,还把人溜死了,真是件悲痛万分之事。
首先说狗儿是搐生,你要有控管能力,才能养它,不然你养它干啥。
至于死者家属现在来个状子,把河道管理处告上法庭,赔钱、赔钱、、、。
现在就看***受不受理这种案子?
如果***真受现这种案子,又判河道管理赔了钱,那、、、今后河道管理处就可能天天要往外赔钱。
下河洗澡溺亡的,跳河寻死的、、、家属都可以去河道管理去取钱,可能这河道管理处得去建几个银行才行,不然***判了你赔钱,你又没钱发不成老奈了吗。
我们又等等看这事有没有后续报道。
家属要求河道管理方赔偿,是因为当时这里是紧琐的,人不能进入河道,但最近开了,狗跑过去,把大人也带过去,导致连人带狗一块掉入河里,死了,那么,这个河道要不要承担责任?我觉得不需要,最多是河道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至于说到赔偿,没有必要,因为这个遛狗人是大人,又不是小孩子,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何况,那儿还有警示提醒你,河道管理方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8月19日晚6点过,他的儿子黄某与儿媳妇苏女士、孙儿一起在杨柳河边遛狗。忽然,那只狗钻进隔离防护网的那道门,向河边冲去。由于当时狗绳是固定在黄某手上的,加上狗的力气很大,最终连人带狗一起落入和湍急的杨柳河当中。
现在就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人死了,就要想办法讹诈,也不想想这个问题跟人家是否有关,遛狗的人,已经是大人了,狗去河边跑,想***,你不能松绳子,狗命很重要吗?这不,把自己命搭上了,想起前面还有一个新闻,一个狗落水,狗主人下去救,没有救起来不说,也把自己命搭上了。
如果按照死者父亲说法,要赔偿,那你平常儿子牵狗,狗去撞车,把儿子带上,撞死了,是不是要找车主索赔?遛狗从渠道里掉下去死了,是不是也要找渠道管理方索赔?你儿子遛狗,如果狗带着儿子撞电线杆死了,是不是也要找电力杆管理部门索赔?没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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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是主谋:要你去碰瓷,结果弄***成真把事情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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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狗要去找投路,想要拉上主人一起去见阎王,结果狗话着你死了,你的钱也规给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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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都拽不住的狗还养着干什么呢?哦丶想到了!你是要这条狗给你拉车(干活),结果它把你拉下河,啊一一啊这河应该要盖个锅盖才对,。
大家好!见笑见笑!😂😂😂😜😜
如果是一般人就不会去找河道管理的,既然找到了人家也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一部分了,再不满足只有损失诉讼费,照这个逻辑赔偿下去也不是个事,长江黄河大海沿线两岸都没有围挡,每年死的人也不会少吧,那得赔偿多少啊?
四十不到的男人被狗拉下水溺死的故事也是第一次听,河道管理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也是第一次听,说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吧也是合理的,那么祖国的河流大海是不是死人都能出于人道主义赔偿一点啊?成年人具备了行为能力都赔偿,那么每年夏季因为游泳溺水死亡的不具备行为能力孩子们是不是应该得到更高的补偿?这里产生了很多我们想不通的问题,然而这样的问题是会导致社会矛盾的,是不是因为有人就赔偿没人就不赔偿会成为百姓讨论的话题,而且转换成社会抱怨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我们的各级***都要有一个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哪些属于管理不到位应该负有责任的***,哪些是作为行为人自身导致的严重后果自己负责,都要有一个具体且细致的划分,重点是培养每一个公民的意识,不要因为意外***而掏钱了事,你可知道往后还有更多的钱来处理同类***,这里需要的是一个固定的模式和法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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