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宠物安葬服务天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宠物安葬服务天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后存放尸体29天收费12000元,家属质疑内蒙古某医院收费过高,你怎么看?
停尸29天,每天收停尸费150元,不能算高,难道要干指头醮芝麻,不收钱白停放白保管吗。领出去如数交线,事后出尔反尔,不是过桥抽板吗。29天要让尸体不腐烂容易吗,嫌贵为何当初不放到殡仪馆的冰柜中保管,想必也是更贵才选择放到医院。医院好欺才作这种选择吗?
医院外包,虽然说是市场化行为,但要承担监管责任,不能放任不管。
太平间经营者升级设备,完善管理,需要投入经费,但太平间使用提高价格不能任性,提高价格需要经过当地发改委审批同意,而且需要进行公示听证,否则随意涨价就是违规。
家属使用太平间,太平间负责人需要提前公示价格,不能宰割。家属有异议,要积极地投诉,要求妥善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算便宜的,2014年我叔叔在湖南省湘乡市***丧生,之后在湘乡市人民医院太平间停留3天左右,家里亲戚处理***后续问题,带叔叔回家时,承包人报价费用一共是7500元,因为弟弟妹妹年幼,婶婶没有经济能力,通过姐夫周旋讨价还价,最终6800元。医院太平间是暴利敛财,希望早日出台法律,挣逝者昧良心黑心钱迟早遭报应!
这就是活人钱的挣,死人的钱更要忘死里挣,因为,他们知道中国人有句谚语:死者为大。以般人不愿意跟他们叫针。所以,医院这些人就是有事悟空在变相敲诈这些善良的人。达到他们敛财目的。
近日,据内蒙古某本地权威媒体报道,在和林县医院太平间停放29天,下葬一系列费用共计12000元,其中包括拉运费、停尸费、美容费等。
当事人发帖对此表示怀疑,和林县医院将太平间对外承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对停尸费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
(网络配图仅仅为和林县医院,但与内容无关)
据内蒙古一律师事务所苗律师表示,医院太平间收费项目关系国计民生,作为垄断性行业,收费需经物价部门审批,须取得收费许可证。认为增加收费项目必须经过批准,无论你是商家、集体,任何组织及个人,都不应在未经过审批就随意增加任何费用,这些行为都是刑事责任。针对殡葬行业中化整为零,在原有收费项目上并设或者新设收费项目,属不能成立的收费项目,属于乱收费现象。
我们作为消费者,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我们务必要有关部门进行举报,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
上海回应高墓价:殡葬***供需矛盾突出, 你怎么看?
应该实行亲民价,不以盈利为目的。提供公墓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应该开标天价,就当是行善积德吧!墓地不同于其他***和商品,逝者必须入土为安,不能以高价或者其他手段限购的,不管贫穷还是富有,都是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这方面用途的土地,真没有红线之说,***再短缺也必须安排给逝者一个座位。管理部门制定价位应该以土地价格加管理费出售。提倡回归自然(不强行),只设家谱,铭记先祖。这方面国家应该给予便利和奖励。
一、之前墓地的开发都是在城市边缘地带,但随着上海对标东京的发展模式,即上海市去中心化的发展规划,上海市周围形成卫星城,这也使得市周围的公墓用地的土地***也越来越短缺。总结来说就是“地少人多需求大”,所以这是上海高墓价的原因之一。
二、***设周围有足够的土地供应,但殡葬管理法明确规定,中国不承认经营性墓地的永久使用权,从一九九二年到一九九八年,民政部和***院陆续提出了,公墓管理和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明确了:“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二十年为一个周期”。《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经营性墓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则属于墓地经营者,而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只能和墓地经营者构建有期限的租赁关系。
三、墓的实际用途是用来安葬逝去的亲人,使我们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去缅怀亲人,而缅怀先祖是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一种。中国宣扬孝道文化的不仅仅是只有儒学,还有中国发展千年的佛教。佛教中宣扬的孝道是往生轮回,注重的是灵魂超脱,用的是供奉福位的方式。在上海高墓价的情况下,捐赠寺庙小额的善款用于修建寺庙,寺庙回赠永久使用权的福位供奉先人的灵骨也是是不错的选择。
如何看待客人带骨灰盒入住酒店,被店主发现后,赔偿7万元精神损失费?
如果真是这样,根本就不用赔。那条法律规定骨灰盒不能随身带进下塌酒店。从道义风俗上讲是欠妥,但人家是长途跋涉,确是自己父母的骨灰合葬需求!这是典型的敲诈!得势不饶人!
这个从性质上说,就好比所带包裹需要保存另外放好即可,只因是自己亲人骨灰,客人担心碰到不吉利,才随身自带,不让你酒店另外存放。
如说影响,啥没影响?比如下雨天有客人带着雨伞直接进店,是不是也叫客人赔款,弄的地面脏兮兮的!肯定不会,只会安排客人把湿的雨伞另外放好!而这其实是一个性质。就好比拿一吨黄金叫***,拿1万元人民币就不叫***了吗?
我倒想问问谁给它的权力,可以向正常住店的客人索要10万?无非是多一个骨灰盒而已,用得着这么毒毒逼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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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私自把骨灰盒带入酒店,做法的确欠妥,但是,客人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心愿意赔偿,但是,酒店却狮子大张口,强行索要10万元赔偿费,酒店存在胁迫勒索嫌疑。
酒店很忌讳把骨灰盒带到酒店房间,态度蛮横,说话粗俗,也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情绪化之后,大家还是要理性地想办法解决问题,绝不能一味地情绪化,或者以此作为要挟筹码,漫天要价,都是不理智的行为。
我私下认为:
这个事闹得这么大,跟酒店有很大的关系,这样一来,酒店成了网红,酒店就被贴上了蛮横和骨灰盒的标签,洗也洗不清了。酒店虽然得到了天价赔偿,可是,大家想想看,全国人都知道了,店主这么蛮横,还有骨灰盒的事,谁还去住宿?谁还敢去住宿呀?
有鉴于此,我认为,***如双方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各让一步,酌情赔个万儿八千的,大家都可以接受,也就算圆满解决了。但是,一旦得理不饶人,一旦狮子大张口,一旦怨气冲天,持续闹下去,变成了网红,事情就失控了,就一发不可收拾,后果不堪设想。
大家一定记住了:自私自利没有错,关键是不要损人利己。另外:得饶人处且饶人。
如果秦某认为酒店业主的行为有“胁迫”,秦某给予的赔偿款违背了其真实意思,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据此,如果本案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不构成刑事案件,则秦某可依法向人民***提***讼,以受到胁迫为由要求撤销给予酒店业主的赔偿,并返还其支付的赔偿款。
一、***如***中店主提出的精神赔偿成立,70000元的赔偿金也超出《最高***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具体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要求的范畴,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解释要求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5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4个等级,其它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显然店主漫天要价,属于敲诈勒索行为。
二、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从而要求侵害人通过金钱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以抚慰自身的民事法律制度,秦先生将骨灰盒和花环带入酒店确实存在不妥,根据各地风俗习惯可能造成店主及店内***员的羞辱和恐惧,未造成精神痛苦行为,属于一般精神赔偿。
三、从当时双方看,店主事先发现有花环、骨灰,如果酒店有要求就必须制止住宿,而是等完成登记后才提出,这是故意敲诈勒索因为,就像“碰瓷”、设圈套等行为,相关部门应进行法律追究。说说秦先生,既然自己驾车带母亲骨灰盒回老家,不知当地有没有这个习俗,那你半途就不能停留,最起码没有考虑周到,按理你选择好良辰吉日到达目的地就可以举行安葬仪式,怎么能半途停留,即使停留也可以暂时存放在当地殡仪馆,这样就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四、建议秦先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追回所谓精神赔偿费,因考虑住宿费已交,可以考虑不用再赔偿,或适当赔偿,总额(含宿费)不超过2000元。
看到这个问题非常想回答一下,因为店主的做法太过分了。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住客秦先生完全可以不用支付此费用。
简单叙述一下事情的经过:
秦先生***期打算将母亲的骨灰带回老家安葬,但因为旅途劳顿,一行11人中途在一家酒店入住,并将母亲的骨灰盒以及两个花环也带到房间。酒店老板发现后认为不妥,向秦先生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要求。
我:
秦先生说,因母亲走得很突然,他的妹妹常年不在老人身边总觉得非常愧疚,所以就想把骨灰盒带回房间再陪陪老人,顺便也将花圈带回了房间打算整理一下。当他们捧着骨灰盒与花圈从前台通过的[_a***_],老板并没有制止他们。但过了10多分钟,店主却突然开始了谩骂,秦先生立即向对方道歉,并表示愿意退房并支付老板600元住宿费。然而酒店方面却要求必须支付10万元赔偿款,并将秦先生一行人的车辆扣押。
等到下午6点多,秦先生的亲戚才找到了一位村长调解,经过协商,店方最终答应让步到7万。在将7万元“精神补偿”支付给店主后,秦先生越想越觉得生气,认为对方存在敲诈行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也已受理此案。
诚然,祖国各地民风不同,民俗也不同,对于事情的看法也各有千秋都是可以理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很有必要,而不是发现后在进行名义上的精神损失费,张口就是10万,这不是敲诈是什么?
如果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可以携带骨灰盒进驻酒店房间,那么就要请明示并告知。如果没有规定,秦先生的做法我觉得并不过分,因为房间是付费的,付费以后客户有使用权。当然可以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但是秦先生并不是本地人,只是祖籍在这里,早已经不了解当地的人文习惯。所以秦先生并无过错!
在我看来,酒店方是故意而为之!及时发现秦先生的行为后可以马上制止并可以要求其将骨灰盒同花圈一并拿出房间,而不是发现后不依不饶的索要精神损失费。我想问这个精神损失费的索要依据是什么?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有,还请酒店方出示!
这个***的最终结果是,秦先生在寻求当地村长的协调下支付酒店方70000万精神损失费并当面赔礼道歉才得以脱身。事后秦先生觉得非常生气,感觉对方有敲诈嫌疑,选择报警,警方已经立案!
该***并不是说秦先生一方一点过错没有,秦先生应该从常理角度理解毕竟骨灰盒不是一般物体,常人都比较忌讳。在入住酒店并带母亲骨灰盒入住时应提前询问酒店方。这也是人之常情。虽然秦先生的行为合法,但是从情理角度而言还是有不妥之处!
酒店方不用说,即使当地有民俗规定骨灰盒不允许进房间,但也仅仅是地方民俗,国家没有明文规定骨灰盒不允许进入酒店房间。只能说明秦先生的的行为不合情,但是合法。酒店方的行为却是典型的敲诈勒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安葬服务天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宠物安葬服务天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