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湘潭宠物善后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湘潭宠物善后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湘潭县低速货车撞人,事故是怎么造成的?
事故原因调查如下
1.自卸车超载。
2.占道经营。
3.道路规划不合理。
目前相关部门解释如下:
1.超载问题。因为路政、交管等部门多次接舆论反映执法过予简单、粗暴和不够人性化,所以相关部门简化措施,***取超载±5吨内给予批评教育,不做处罚的方式的人性化管理。另外交管部门正梳理近期反映的车辆强制年检,事故车辆还未到强制年检阶段,刹车系统故障和维护问题,事故车辆负主要责任。
2.占道问题。呃,收又不好收,打又不能打,教育劝导又没效果,市场确实又有这个需要,所以你们爱咋就咋的。
3.道路规划不合理。那个直下坡路段如果转化为环形坡道,预算增加大概2倍,为避免***过渡开销增加误解,已经对坡度进行调整,另设置缓冲段,降低影响。另外我们只是审批部门,不做后续监管。
司机处置不合理,根据视频分析,车速并不快,首先应急速按喇叭,提醒行人避让。应正面与白色小车相撞,不能直接冲入人群。不知司机在什么时侯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早发现早处置。
国家应急管理部现已派出工作组前往湘潭调查,在调查结果公布前,建议社会大众保持冷静:
1、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一切以正式调查报告结论和事实为准,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2、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工作: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受伤罹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情感安抚,心理支持、技术支持、物质救助);
3、不要凭主观臆测,散布“报复论”、“阴谋论”等舆情,干扰专业人员的调查,制造恐慌,误导公众,传播负能量;
4、不要借机煽动、制造群体对立,更不要借机抹黑党和***;
5、认真检讨农村集市、农村货运市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漏洞,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6、对照事故反思个人是否有足够的公共安全防范意识,是否能自觉遵守交通、公共场所安全规定等。
我也是本地人,也是开二十多年车,我认为,估计,因赶集,人又多,移走不动,我也经常走这赶集地方,很慢,货车货又重,要总踏刹车,胎速运行,气刹气泵充气不足,无气压造成无刹车,而人多车多,至使驾驶员,没注意气压,只要路面有点斜坡,车重,自行前滑,气压不够,踏刹无反应,是交通事故原因,谢谢各位看官,祝,开车人平安幸福
谢谢邀请!9月22日8时40分许,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花石镇日华街上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码为湘A20816自卸低速农用货车从衡山县聚能沙场出发,沿湘潭县衡花线由南往北行驶,途径花石镇日华街时,撞到多名赶集的行人,目前造成10人死亡,16人受伤。无独有偶今年5月12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发生一起农用车翻车事故,致12人死亡,11人受伤。
今年以来全国仅发生二起死亡十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两起事故有非常相似的地方。
第一都是农用货车;
第二都是在长下坡路段急弯处;
第三都是严重超载(温岭人员多重量超载);
第四都是刹车失灵,方向失控。
农用货车在全部机动车辆的占比中是非常小的一部分,但在全国却搞出如此大的二起事故,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农用货车的分类是我们国家特有的,国外农用车只有拖拉机却没有农用货车,这种分类是不是科学值得商榷。
为什么会有这样另类的分类?这就要从我国机动车管理体制上找原因了,我国是两个部委在管理机动车登记***,一般车辆是公安部门登记***,驾驶员考证也归属公安部门,农用车辆就归属农业部门,包括拖拉机、农用货车和农田机械,农用车辆驾驶人员的考证也归属农业部门,问题是农用货车是纯粹在道路上跑货运的,农业部门没有上路管理的责权,这就有一个非常大的管理漏洞。
一方面我们看到大量的先进货运车辆滞销难卖,另一方面低档、低质量的农用货车还有大量充次在市场上,并且频繁发生恶性重大事故,是时候应该改变这种吊诡的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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