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宠物的义诊服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宠物的义诊服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产妇痛得忍不下要无痛分娩,丈夫拒签字这件事?
如果不经历生孩子的过程,你就看不出谁才是真正心疼你的人!不要以为平时惺惺相惜就是真爱!
2018年3月27日,杭州26岁的产妇小辰痛得撕心裂肺、绝望无助,请求实行椎管内***无痛分娩,但是丈夫以影响胎儿为由狠心拒绝了!真是没有疼在他的身上他不知道!
(网络图片)
签字权竟然在家属手里,不在产妇本人手里!这时候你才知道被压迫、被控制的委屈与悲愤!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能救你却不救你,你才看清楚那个所谓爱你的人究竟是否真的心疼你!
我看见过男子因为听见妻子生孩的惨叫,痛苦得晕过去了。虽然不够有承受力,但是可见他多么心疼女人!
刚才看到好友“战略与未来学者”的回答,知道了椎管内***使用***药物的剂量,只是半身***的1/4,而且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的药物已经微乎其微。
建议:
1.产妇自己本人就应该有签字权力。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要由别人做主?万一遇到狠毒的婆婆和妈宝男男人呢?
更何况产妇不是病人,不是头脑不清醒的人,只是需要帮助完成生产过程的健康人而已,为什么不能自己签字?
产妇因为无法完成自然分娩跳楼***的***,还历历在目。为何不让女人自己决定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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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不在丈夫身上,却优先考虑小孩,产妇不能无痛分娩,丈夫是如此无知与狠心!
导读:浙江一位产妇,因为生产时太痛苦,要求丈夫做无痛分娩,丈夫考虑到对孩子身体不好,拒绝在同意单上签字,导致产妇说出那句:我会恨你一辈子!
生小孩的痛苦,我们作为男人是体会不到,曾有报道说,生小孩的痛苦是十级阵痛,感觉世界都会崩塌下来!
小孩固然重要,产妇更重要
重要程度进行排名,很多做爸爸的都会先考虑要小孩;就像之前报道一篇:产妇难产,医生问他要妻子还是要小孩;在这样的选择面前,丈夫首先考虑了要小孩,那是他的亲生骨肉,可是,妻子不是他的结发妻子,至亲挚爱吗?
产妇生小孩的时候,情绪本来波动就比较大,有时痛苦对于她来说,是身体上的痛苦,也是心理上的恐惧,她希望做无痛,不想触摸那种恐惧,她希望亲人站在她这一边!
在何sir看来,一个有感情的人,不论无痛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妻子的痛苦我们要解决,毕竟那是为我们生下孩子的妻子,我们不能把她当作接生工具,我们应该心怀感恩,感谢妻子的付出,所以站在妻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去进行选择,那才是正确之举!
无痛分娩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医生告诉我们,剖宫产使用的***药品是浓度为0.5%,而无痛分娩使用的***品是浓度为0.125%,相比之下,无痛分娩的影响较小;而且***品在进入胎盘之前就基本被吸收,对于肚子里的婴儿影响是微乎其微!
丈夫没有先去了解一下无痛分娩的后果,就擅自作主,自私的舍弃妻子的利益,让妻子继续承受巨大的压力和痛苦,这样的丈夫不但狠心,而且是自私!
一个家庭,有了孩子,成为三口之家,成熟的男人知道,在家里,老婆第一,孩子第二,自己第三!这样的家庭才会和睦,才会让妻子安心,让妻子甘愿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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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男人不仅愚昧,而且狠毒。他可能不知道,母亲除了要承受巨大的痛苦之外,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其实那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时刻,这个男人不仅完全不关心妻子的死活,还有心思跟专业的***科医生争论医学知识。
我非常理解***对孩子不好这种传言完全可能会产生以及传播到很广,但是在面对专业的***医生时,你有什么理由不相信医生的解释呢?医生可是身上负着人命的责任,医学已经是一个相当严谨的学科,医院做事情都是有规矩、守规范的,他难道敢乱来吗?这个丈夫到底有没有智商?
大概在这个男人眼里,女人为了生孩子去死也是值得的,毕竟已经完成了生育机器的使命,从此孩子就是最重要的了。他娶的不是老婆,而是***。
医生的解释没有用,真的是因为这个男人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吗?其实他只是为了避免一切可能伤害孩子的可能性,与此同时不考虑任何产妇的需要和保护产妇的可能性。总之就是后代比什么都重要,而你什么都不是。
之前不是有类似***闹到要***的地步,看来依然有人不汲取教训,总是会有人不长脑子也不长良心的。所以在生育这件事情上,我认为女性多做点防备并没有什么问题。
比如生产的时候,让自己的娘家人在场,把手术的签字权给娘家人。甚至应该联合医生一起给自己的丈夫和婆家人进行孕产知识科普。 不要说对丈夫对婆家不信任什么的,这件事上很多人并不值得信任。
不信就去调查和***访一下那些已经生育的女性,有多少人的丈夫,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是关注妻子的?甚至全家人都去看孩子,没有一个人管产妇的情况比比皆是。刀没有割在男人身上、痛苦没有发生在男人身上,他们永远不会懂。
法律有明确规定产妇有权决定手术,但现实是另一个书面!
#杨文战律师观点:不提丈夫渣不渣的问题,法律上产妇到底有没有权利自己决定如何手术?医院以患者家属意见为准到底对不对?
关于产妇生育方式决定权的事儿,隔些日子可能就会出件新闻。最近这个妻子疼死去活来,丈夫却认为***对小孩子有影响拒绝在无痛分娩同意书上签字的事儿其实还算不大新闻。
去年九月陕西榆林产妇因为能剖腹产,无法忍受疼痛跳楼***的事儿,想起来也是没多久的!当然,那个***由于双方和解,医院和患者家属之间对于谁该对不给产妇做剖腹产负责也是有争议的,但由于双方后来和解,有些真相可能也无法深究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法律上对于产妇的生育方案,或者说是患者的手术方案,到底是产妇和患者人本有没有决定权?
这事儿在法律法规上本来是有点乱,比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这个意思是离不开家属同意。但是《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就不该存在这个问题了。《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的义诊服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宠物的义诊服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