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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哪些极其残忍的酷刑,让犯人生不如死,慢慢折磨死去?
《欧洲***史》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欧洲刑罚,比如绞刑、剑刑、火刑、水刑、轮刑、活埋……其中最残忍的,以折磨***为主要目的的,只有“轮刑”。
酷刑其实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为了“逼供”而实施的,往往非常残忍,但目的并非弄死***。就像猎巫运动的时候,抓到所谓的“女巫”之后,需要让她们“认罪”才可能处死,所以就会用各种奇葩的刑具折磨她们。一旦“女巫”认罪,折磨就会停止,然后选定日子公开行刑(一般是火刑或者水刑)。所以,这一类酷刑并非把***“慢慢折磨死去”,今天就不重点说了。
而另一类公开处刑以杀死***为目的的刑罚,就是上面我列举那些。那么,什么是轮刑呢?
(先用热铁钳烫***)
实际上,从中世纪开始,欧洲很多地方都开始流行轮刑了。具体的处刑方式大概是这样的:***犯(一般为罪大恶极者)先是被绑在一块小小的木板上,拴在马上拖着去刑场。因为地面不平,***的手脚和脑袋常常会被磨得皮开肉绽,伤痕累累。到达刑场之后,刽子手会先用烧红的铁钳烫***,一般不超过4次——《欧洲***史》记载,热铁钳往往会把***的皮肉烫焦,但是刽子手有时候会反对多次烫***,因为害怕***极度虚弱,影响轮刑的效果。
所以,后面的轮刑才是重点。***会被绑在一个巨大的轮子上,刽子手手持木棒(或者一个小一点的轮子),把***的骨头慢慢的砸碎。一般来说,是从四肢开始砸的,刽子手会把握力度和频率,不让***过早死亡,又能把骨头砸碎(注意不是砸断)。
砸完四肢之后,再翻过来砸背部,1435年巴塞尔地区执行的一次轮刑,刽子手就先砸了***手脚,然后“连续击打***的背部共16次”。当然,把身上的骨头砸碎之后,***大多数还是活着的。
此时刽子手再把***缠绕在轮子上固定住。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受刑后身体就像是八爪鱼一样,胳膊腿几乎能绕着轮子缠一圈……
古代刑法及其残酷,尤其是针对女人的刑法,更是变本加厉。
女子在古代社会本就地位低下,因此如有作奸犯科,等待她们的刑法当真是生不如死,在这里就讲几个典型的刑法。
喜欢看古装戏的朋友对这个刑法应该非常熟悉,其实就是用一种夹子夹住***的手指,然后两个衙役向不同方向一拉,瞬间***手指血流如注,疼痛钻心。
拶刑又叫拶指,女人如果受了此刑,双手基本上就算是废了,在那个桑农为生的社会,就算是有幸出狱,也基本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
但拶刑还算是轻的,接下来的刑法才真的叫做生不如死。
很好理解,就是***挨板子的刑法,但是用到女人身上,便有了新花样。
古代有明文规定,女人挨板子必须“去衣受杖”,就是当众***,然后挨打。
具体的过程就是先贴出告示,告知百姓,某时某地,有女子接受杖刑。
杖刑之前,受刑女子便被脱去下衣,在众人面前,名曰“亮臀”,在受刑完毕后血次呼啦的,还要抬到外面给人看,名曰“***”。
极尽***之能事,很多女子受了此刑当场碰壁而死。
悟空问答,有问有答,且听大狮白话几句。
要说古代要***受尽折磨却不能速死的酷刑实在太多太多了,折磨人这种事情,对于老祖宗来说绝对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在莫言的作品《檀香刑》中,只用一条长棍子便可以让***受尽折磨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不论东方还是西方或是中亚,都存在这种刑罚。只需一根削尖的长棍或砍掉树枝的小树即可。对准***的粪门,而后松开手,***就会插在上面,想挣脱挣脱不了,想速死又不能速死,只有等到这条长棍或小树彻底穿透内藏后,才会慢慢死去。这个过程可以持续1-3天,对于受刑者来说,真可谓度日如年。想要速死,最好的方式就是忍住所有的痛苦,用力扭动身子往下坐,这样或许还能死的快一些。
在欧洲15世纪,流行一种“锤刑”,操作方式很简单,只需用大锤将***的四肢全部砸碎,而后用绳子挂在树上,或丢在臭水沟中即可。***只是四肢断了,而其他部位并没有受损,忍受着骨头断裂的钻心痛苦,在树上或臭水沟中挣扎号啕数日后才能死去,难道这还不算最可怕的折磨吗?还不如一锤子把脑袋砸开花来的舒服。
同样在欧洲15世纪,还出现一种“晒刑”,主要针对所谓的“女巫”,教士声称太阳的炽热可以烧死她们体内的魔鬼。尽管教士说她们是女巫,其实都是无辜的妇女。这个刑罚很简单,只需将受刑者剥去衣服捆住四肢,使其仰面躺在烤的滚烫的大石头上。不给任何事物和水,任其暴晒。这段期间,士兵和市民可以随意折磨这个受刑者。
教士告诉市民,女巫是不怕痛苦的,她们的哭喊都是***象,因此任何人可以用任何可以想到的方式去折磨惩罚她们。许多变态佬和酒鬼会日以继夜的折磨和***这些所谓的女巫。最终,这些可怜且无辜的女人被折磨和暴晒而死,这个过程可以持续很多天。没人希望他们快些死去,而更愿意看着她们慢慢受折磨。
在16世纪,欧洲出现了“拉肢刑”,将***固定在一张特制的床上,将起四肢固定在转动轴上,而后用过齿轮的原理来转动这些转动轴,人的四肢会逐渐被拉伸到极限。肌肉和韧带以及骨骼被拉伸到极限之后,带来的痛苦是无法言喻的。施刑者不会让受刑者立即死去,而是每天拉伸一点,当其保守苦难和煎熬后,最终彻底将四肢拉断。这个刑罚跟我国古代的“车裂”有些相似,只不过更为科学一点,给***带来的苦楚也更多一些。
就说这么几个吧,想要人不能速死还能受尽折磨的招数实在太多太多,要慢慢说的话,说上一天估计也说不完。
若说酷刑,我们的先辈是一些极具创造力的人,有些时候是为了让对方说实话,有些时候却纯是为了报仇雪恨,在这冤冤相报何时了中也就诞生了以下几种酷刑。
腰斩
最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不够锋利,必须做成斧钺,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 腰斩不过刀虽然锋利,却容易磨损,用起来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样,谙熟腰椎骨空隙,否则,一刀下去不能砍断,场面自然尴尬,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
不过随着"技术的进步",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技术要求比较低。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而是腰斩时用的,把人截成两段,"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时,***必须***身上的衣服,使腰部***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车裂
裂古时称为辕或车辕。
车裂《周礼·秋官·条狼氏》中云:"誓驭曰车轘。"前人注解说:"车轘,谓车裂也。"可见,早在周代就已实行车裂之刑。
春秋战国期间,车裂车裂之刑使用得相当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经认识到这种刑罚过于残酷,主张废除车裂。周赧王时,齐王决定在本国实行车裂之刑,群臣纷纷进谏劝阻,齐王都不肯听从。子高(孔子的后人,名孔穿)来见齐王说:"车裂是无道之君的刑罚,而您却欲实行它,这都是您下属臣僚的过错啊!"齐王问为什么,子高说:"如今天下纷争,英雄豪杰都想选择一个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干一番大事业。您如果滥用酷刑,就会失去声望,英雄豪杰们就不敢来了。本国的人民也将要背叛您了,这样下去,国家肯定会灭亡的。您的臣僚们面对这种关系国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坚持正确的意见,怕违背了您的意旨,招来龙逢被断首、比干被剖心那样的惨祸,这只是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为桀纣那样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说他们的过错太大了。"齐王听取了子高的意见,取消了使用车裂之刑的决定。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宠物品种审查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宠物品种审查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